4月1日起施行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去極端化條例》在第二章極端化的主要表現中明確規定:受極端主義影響,"泛化清真概念,將清真概念擴大到清真食品領域之外的其他領域,借不清真之名排斥、干預他人世俗生活的"言論和行為屬于極端化,予以禁止。
正確認識"清真"涵義
一段時間以來,一些地方出現了炒作"清真"概念,擴大"清真"范圍,濫用"清真"標識等"清真泛化"現象,是因為有些人不能正確認識"清真"的含義,盲跟盲從,偏聽偏信。我們要引導這些群眾正確認識"清真"涵義。"清真"的涵義只用來指稱穆斯林制作食用的肉制類食品和飲食、禮拜場所,如清真食品、清真餐廳、清真寺,而不用來指稱其他事物。
伊斯蘭教對飲食有明確的規定,從食物來源到飲食衛生等都有較嚴格的要求。清真食品主要限定在肉源性食品,而非所有食品;不包括米面、蔬菜、水果、純凈水等非肉類食品,更不包括衣、住、行等方面的日常生產生活用品。
在我國,具有清真飲食習慣的民族主要涉及維吾爾族、回族、哈薩克族等,人口二千多萬。黨和政府歷來重視和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為了尊重和保障相關民族成員在飲食方面的習俗,黨和政府十分重視清真食品的生產供應和監督管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專門制定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清真食品管理條例》并于2005年1月1日起施行,《條例》明確規定,清真食品,是指按食用清真食品民族的飲食習慣生產、加工、儲運、銷售(以下簡稱生產經營)的食品、副食品及調味品。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清真食品管理條例》同時對使用"清真"標識的范圍進行了嚴格規范和界定,明確規定:"不含肉類、乳類及食用油成分的食品,不得冠以"清真"字樣。不得使用印有清真標識的包裝物包裝非清真食品。不得以非清真食品冒充清真食品。"
正是通過這一系列的規定和做法,保障了新疆食用清真食品的少數民族成員的生活習俗,確保了黨和國家尊重民族風俗習慣政策的貫徹落實。
"清真食品"的界定為防止宗教干涉世俗生活建立了一堵防火墻
我國政府在有關清真食品的標識方面,一直都很清楚明確,有專門的規定和標識。多年來,國家有關部門和各級政府在加強清真食品管理法制建設中,在清真食品的概念上,嚴格將清真食品界定為群眾的生活飲食習俗,而不是將清真食品界定為符合伊斯蘭教教義的食品,為防止宗教干涉世俗生活建立了一堵防火墻,為促進我國清真食品市場的有序、健康發展提供了有力法制保障。
與此同時,還要看到不同民族的群眾,甚至同一國家、同一地區不同的群眾對清真食品內涵外延的理解都會有或多或少的差異,在飲食習俗和要求上也會有所不同。例如:不同民族的群眾對同一種食物的態度就有所不同,比如馬肉,一些內地回族、新疆南疆的維吾爾族群眾認為不清真,忌食,但在大多數哈薩克族群眾和新疆北疆的回族、維吾爾族群眾看來是清真的,哈薩克族等不僅喜愛,還將之作為上等菜肴用來招待賓朋貴客。不同地域群眾對清真飲食的理解和要求也不一樣,例如,我國東部地區的穆斯林群眾認為海參等海鮮是清真的,可以食用,但西部地區特別是新疆南疆一些穆斯林群眾則認為海參等海鮮長相丑陋,不清真,不可食用。如此,清真食品就有了一定地域特色,呈現種類繁多,品味各異。因此,要引導群眾以開明、寬容的心態對待清真飲食問題,尊重各地區、各民族的飲食傳統和穆斯林群眾對清真食品的選擇,不能認為自己認可的清真才是真"清真",別人認可的清真就不是真"清真",更不能以"不清真"為借口辱罵他人甚至做違法的事。
對打著"清真"旗號牟取商業利益的行為要加大追查力度
有些人打著"清真"旗號牟利,以追求利潤為目的進行商業炒作,擴大"清真"范圍,濫用"清真"標識。對此,要進一步規范清真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推進清真食品管理工作。
中央十分重視清真食品管理工作,2014年2月,國務院食品安全辦、國家民委、商務部、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工商總局等五個部門在對"清真食品泛化""清真食品不清真"等問題多次進行聯合調研和溝通協調的基礎上,聯合印發了《關于規范清真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通知》,明確了各部門在清真食品安全與管理工作中的職能職責和主要任務,就進一步規范清真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提出了具體要求。
目前,全國大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立了民族事務、工商管理、食藥監督、商務貿易等部門協調聯動、齊抓共管的清真食品管理工作機制。
2016年以來,有關部門加大了清真食品管理工作的力度,要求各地妥善應對"泛清真食品化"問題,國家有關職能部門將進一步加大管理力度,繼續指導各地結合本地實際和自身職能職責有效開展相關工作。一方面,就轄區內清真食品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泛清真食品化""清真食品泛化"和違法開展清真食品認證活動等問題、現象進行摸底調查,并適時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另一方面,進一步完善和健全清真食品管理的體制機制,注重綜合運用法律手段和政策措施,加大對違法生產經營清真食品、生產經營假冒清真食品等典型案件的查處、追責力度,切實做好清真食品管理工作,充分尊重和保障各族群眾風俗習慣和合法權益。 "泛化清真概念"屬于極端化要予以禁止
有一些人別有用心,將"清真"的概念擴大到清真食品領域之外的其他領域,"泛化清真概念",借不清真之名排斥、干預他人世俗生活。這些言論和行為屬于極端化,要予以禁止。
利用宗教對新疆進行滲透,是境內外"三股勢力"對我實施西化、分化戰略圖謀的一個重要手段。為了搞亂人們的思想,制造信教群眾與不信教群眾的對立與隔閡,阻礙各族群眾的交往交流交融,"三股勢力"利用各種手段在宗教上做文章,或曲解宗教的教義,或促使宗教的生活化、社會化,將社會生活的一切方面用宗教教法加以判斷,"泛化清真概念"的種種行為表現,充當著宗教極端思想蔓延滲透的開路先鋒。
我們知道,"清真"主要是針對食物而言,指按食用清真食品民族的飲食習慣生產、加工、儲運、銷售的食品、副食品及調味品,并經民族事務主管部門監制、貼有"清真"字樣的食品。《自治區清真食品管理條例》中明確指出,不含肉類、乳類及食用油成分的食品,不得冠以"清真"字樣。
然而,一些別有用心之人硬把"清真"泛化,不僅在食品上,而且在藥品、化妝品、服裝等日常生活用品上也都打上"清真"標簽,出現了類似清真水、清真鹽、清真牙膏、清真涼茶、清真洗潔精、清真護手霜、清真洗發露、清真防曬霜、清真面粉、清真皮鞋等"清真"泛化現象,甚至出現了"清真收銀臺""清真通道"等,更有甚者有人宣揚政府資助蓋的房子不清真、內地企業生產的生活用品不清真、使用不信仰伊斯蘭教的人制造的生活用品不清真,看電視不清真等等。一些極端分子還胡說什么政府發的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也是不清真的,干預群眾使用戶口本、身份證,破壞婚姻法、計劃生育法的實施,甚至砸毀群眾家中的電視機。
顯然,這些別有用心的誘導、對世俗生活的干預,其目的就是要在社會上營造宗教極端氛圍,加深信教群眾與不信教群眾的隔閡,與我爭奪意識形態領域的主導權,搞亂我們的思想基礎、群眾基礎,動搖我們的執政根基,進而顛覆我們黨的執政地位;就是想破壞各民族之間的團結,把信教群眾當作他們實現分裂國家罪惡目的的工具,較終把信教群眾引入到災難的深淵中。對此,我們決不能掉以輕心,要教育引導廣大信教群眾一定要擦亮眼睛,辨清宗教極端分子的罪惡目的、險惡用心,絕不能被他們散布的謊言謬論所蒙蔽。